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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龄前儿童的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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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07 · 2240人看过
导读:学龄前儿童交通事故中,未成年人负责意外责任,监护人负责潜在侵权责任。监护人尽责可减轻责任,未许可转托则须承担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造成损失,监护人负全责,受托人有过失也需担责。责任不明确时,交强险或救助基金垫付医疗费用,后者有权向责任人追索。
学龄前儿童的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来承担?

一、学龄前儿童的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来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负有交通意外事故所产生的责任,而监护人则需要担负对未成年人可能造成的潜在侵权责任

如果监护人已经尽职尽责地履行了监护职责,那么其侵权责任可以得到适当的减轻。

反之,倘若监护人未经许可将监护责任交给他人,那么监护人必须对此承担起侵权责任,至于受托人是否存在过错,也将会影响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针对那些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一旦他们造成他人危害并导致物质损失,尽管监护人已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了他人,但监护人仍需对此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同样受托人若存在任何过失,亦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尚未明确判定的案件,当机动车投保交强险时,医疗费用首先将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来预先支付,或者是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代为垫款。

值得注意的是,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获得此类支付后,具有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索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学龄前儿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如何的

学龄前儿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通过交通事故认定

学龄前儿童发生交通事故时,父母及其监护人也应负有一定的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只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警或公安交警机构经过现场勘测,核实取证作出的关于交通事故起因、经过、结果的基本事实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学龄前儿童的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来承担?”,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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