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处罚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是否属于行政犯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是否属于行政犯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08 · 1233人看过
导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属刑法中“侵害公民人身权利及民主权利罪”。违反国家管理规定,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构成犯罪的,可给予行政处罚,如拘留、罚款等。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是否属于行政犯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是否属于行政犯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属于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涵盖“侵害公民人身权利及民主权利罪”范畴内的一种犯罪行为。

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个人或组织在违反国家有关管理条例的前提下,故意向特定人群出售或者公开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若情节严重则将面临最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拘役刑罚,同时也要按照规定缴纳罚金;若情节特别恶劣,将被判处更为严厉的三年至七年之间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惩罚。

值得注意的是,在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情况下,仍然可能对嫌疑人士实施行政处罚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行政拘留、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等。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如进行行政拘留、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一般有:

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是否属于行政犯”,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网站地图

更多#行政处罚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行政处罚最新文章

遇到行政处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