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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的说白了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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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09 · 1970人看过
导读: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但因相对方有合理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之签订合同。此类合同有效,相对方可要求代理人履行合同义务。若合同无效,相对方可主张代理人履约,但需经被代理人确认并同意,否则合同对被代理人无直接法律约束力。
表见代理的说白了是什么意思

一、表见代理的说白了是什么意思

所谓表见代理合同,系指行为人在缺乏合法授权或越权范围内,抑或是代理权已经解除之后所订立之合同。

在此种情形之下,倘若相对方在签署合同时有充分的合理依据得以相信,代理人拥有相应的代理权,那么此类代理合同将被视为有效。

相对方有权就此以无权代理人的身份申请合同的效力发挥作用,展开相应的诉讼程序,要求其切实履行合同中的各项义务。

反之,若代理合同处于无效状态,则上述情况无法得到满足。

然而,即便处在这种情况下,相对方依然具备主张无权代理人履约的权利,但前提条件是:

合同未经被代理人确认并予以明确表示同意。

否则,该合同对于被代理人而言,并不产生直接的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表见代理的效力是什么

表见代理的效力等同于有效代理,即不需要被代理人的追认,自始自动有效,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当然这里的承担是相对于第三人而言,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带来的损害,可以再向代理人求偿。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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