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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门撞到人车主陪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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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2 · 1428人看过
导读:当机动车突然开门导致行人受伤,行为人应立即报警处理,一般情况下,开车门一方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受害者。若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且案情明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便于后续协商和处理。
开车门撞到人车主陪偿吗

一、开车门撞到人车主陪偿吗

机动车辆突然开启车门而致使行人遭受损害时,行为人须即刻采取报警措施予以妥善处理。

通常情形下,开车门一方需承担起所有的法律责任,向受害者履行赔偿义务。

在马路上发生涉及轻度财产损失交通事故且基本案情明了时,当事人有义务首先撤离现场以利于后续的商议与处理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开车门撞到人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有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开车门撞到人赔偿标准: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车门撞到人车主陪偿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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