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老公感情不和想离婚没有证据怎么办
您有权利选择协商离婚的途径进行婚姻关系的终结。
当面临离婚抉择时,夫妻双方可采取两种不同形式的离婚方式:
即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
前者是指仅由一方当事人提出离婚诉求,而另一方对此表示反对或是虽然双方均有意愿离婚,但是在涉及到诸如共同财产的分配以及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方面未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离婚诉讼的当事人便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状,待法院正式受理之后,通常会采用以下两种方式来处理此类案件:
首先是调解离婚,这意味着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将在法院的主持下,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批准他们的离婚请求,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以此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
其次是判决离婚,这是指在调解无法取得成效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将会根据离婚案件的实际情况,就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出最终的离婚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和老公感情不和分居了三四年了是否可以离婚
如果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就可以认定为是夫妻感情破裂而诉讼离婚了,如果双方分居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则不可以认定为是感情破裂,但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和老公感情不和想离婚没有证据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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