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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结束不给转正辞退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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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4 · 2961人看过
导读:试用期结束后未获转正而被解雇,应要求雇主明确原因。若解释合理,按程序办理离职;若理由不充分,可寻求法律途径,如劳动争议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尝试与雇主协商,以维护自身权益。
试用期结束不给转正辞退了怎么办

一、试用期结束不给转正辞退了怎么办

在试用期结束之后,若雇主未能批准雇员的正式转正请求,那么该名雇员有权向雇主要求了解具体原因。

若雇主所提供的解释合理且充分,则该名雇员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离职手续

反之,倘若雇主无法给出令人信服的理由,则雇员可选择采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尝试与雇主进行商议等措施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结束可以辞职

1、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辞职,超过试用期的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职信。职工如果不提前递交辞职信就离职,企业可以认定其是擅自离职,只能按旷工处理,扣除旷工工资。但是劳动者不需支付赔偿金

2、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规定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试用期结束不给转正辞退了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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