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币补偿是按照什么补偿
货币补偿程序乃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之法定权责,委托具备专业资格之评估机构对即将拆迁之房屋进行权威性、专业性的估值,进而得出一组多元化且有据可查的赔偿金额。
关于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之标准规定为不低于自征收公告公布之日起业已形成的同类房地产市场价格,而每栋房屋的确切价值应经由具备执业资格之评估机构详细审查和判断后予以确定。
在制定房屋拆迁补偿金额时可将市场上某类房地产的价值作为参照,同时亦可考虑筛除预期收益以进行更为精确的计算。
对于土地价值的评估方面,可依据其实际所处区位进行明确界定,并根据具体评估时间节点计算重置价值,或者参照同类房地产市场的总体价值,以及预估预期收益等多种方式加以测算。
此外,还可以在依据土地开发后固定成本、相应税费的情况下,进行价值估计并据此计算房屋拆迁的最终补偿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货币补偿是什么意思,协议签字后多久能拿到钱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标准是不低于征收公告之日起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的价值可以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拆迁安置需要3个月拿到拆迁款。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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