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离
一方提出诉讼请求要求离婚,通常情况下,三至六个月之内可以判定离婚,并且被奉行的判案主要原则在于双方感之情是否已经破裂。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当夫妻中的某一方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之后,人民法院应当展开相应的调解工作。
如若经过调解,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存在重大裂痕且无法得到修复,那么即使调解未能产生积极效果,法院也应该依法做出离婚判决;
如果此类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处理,人民法院应尽可能在六个月时间内作出裁决;
而那些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则必须在短短三个月内完成判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二、一方起诉离婚,而另外一方不想离,需要怎么处理
一方起诉离婚,而另外一方不想离的,可以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如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的,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一方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离”,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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