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冒用他人身份诽谤罪怎么处理
诽谤他人的行为仅在情节严重时方能构成诽谤罪,而所谓“情节严重”则主要包括多次捏造事实进行诽谤;
捏造事实对他人的人格尊严及名誉造成严重损害;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且产生了恶劣影响;
诽谤他人致使受害者精神失常甚至导致其自杀等情形。
关于诽谤罪的量刑标准,需依据具体案情而定:
1.犯本罪者,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若犯本罪,仅在被害人提出控诉后方可予以审理,但如涉及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以及国家利益的情况则不在此限;
3.所谓“告诉乃论”,意即犯诽谤罪者,仅在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方予受理,否则不予立案。
诽谤罪的构成要素如下:
1.诽谤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均为他人的人格尊严及名誉权。
犯罪所指向的对象为自然人;
2.在犯罪客观方面,行为人须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事实的行为,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此举会引发损害他人名誉的不良后果,且希望或放任此类结果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冒用他人身份怎么定罪
1、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我国刑法中也有关于盗用身份证的有关规定,《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冒用他人身份诽谤罪怎么处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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