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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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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6 · 1391人看过
导读:我国刑法规定,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和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以及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涉及诈骗行为的一方当事人即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
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一、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典,对于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素之一——犯罪主体,已经作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从原则上来说,合同诈骗罪的实施者,应属于一般的犯罪主体范畴,也就是说,只要是具备承担刑事责任资格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均有可能成为此类犯罪的实施者。

不仅如此,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样可以作为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出现。

具体而言,当在合同的订立及履行期限内,发生任何涉及到合同诈骗行为的事件时,那么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便自然而然地成为了该罪行的犯罪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自然人犯合同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合同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前款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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