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了公司解散孕妇如何补偿
当女性员工处于妊娠期、分娩期和哺乳期间,若所服务的企业面临破产困境,只要该女性员工所生育的子女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那么所在企业就必须将她的薪资、生育所需的医疗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福利待遇一直计算到哺乳期结束为止。
同时,在终止与该女性员工的劳动关系时,除应向她支付经济补偿外,还需一次性的支付上述所有费用。
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是按照劳动者在本企业所供职的年限为依据,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薪酬作为标准,如果供职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按照一年计算;
而如果供职时间不足六个月,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薪酬作为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怀孕了公司能辞退孕妇吗
一般是不可以辞退孕妇的,除非孕妇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的。
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怀孕了公司解散孕妇如何补偿”,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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