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车撞骨折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交警部门并没有权力直接对事故中涉及到的经济赔偿事宜做出仲裁决定,但是他们会在核实并确认了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以及所带来的实际损失之后,将有关当事人或者其代理律师召集起来进行损害赔偿方面的调解工作。
在法律规定的调解时间范围内,事故处理相关人员将会举行两次关于该事故的双方当事人的调解会议。
如果在这两次会议上能够达成协议,那么双方需要签订相应的调解协议书;
然而若未能就此签订协议,则由事故处理相关人员撰写调解结束书。
在经过调解以后仍旧无法产生相应协议或者在协议生效后有任何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时,当事人有权且仅能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关于经济赔偿的民事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被车撞骨折了对方全责如何赔偿
被车撞骨折了对方全责按下列标准赔偿: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3.伙食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营养费。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被车撞骨折对方不承认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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