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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结婚的实质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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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8 · 1911人看过
导读:民法典对法定婚姻的实质要件有明确规定:男女双方需共同居住、自愿建立夫妻关系、达到法定适婚年龄,并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这些条件确保了婚姻的合法性、自愿性和家庭关系的稳定性。同时,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为依法申请并领取结婚证,这体现了法律的严谨性和对婚姻关系的保护。
民法典结婚的实质要件有哪些

一、民法典结婚的实质要件有哪些

缔结婚姻所需具备的实质条件为,即要求男女双方能够共同居住、自愿建立夫妻关系、均已达到法律规定的适婚年龄以及互相间不能存在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而在婚姻成立方面的形式要件则包括男女双方须依法申请并领取结婚证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民法典结婚证丢了补办结婚证的流程是什么

结婚证丢了补办结婚证的流程是:只需当事人要带上双方自己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还有夫妻两人的近期合影照片,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即可。符合条件的,当场可以补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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