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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诉讼请求和驳回起诉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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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9 · 1102人看过
导读:1.基础依据:驳回起诉主要涉及程序性事务,而驳回诉讼请求着重于实体性事务。2.司法判决方式:驳回起诉采用裁定形式,而驳回诉讼请求则采用判决形式。3.期限:驳回起诉的上诉期限为10天,而驳回诉讼请求的上诉期限为15天。
驳回诉讼请求和驳回起诉有什么区别

一、驳回诉讼请求和驳回起诉有什么区别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两种法律行为发生的基础依据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其中,驳回起诉这一行为所处理的问题主要涉及到程序性的事务处理,而与之相对应的,驳回诉讼请求则着重于实体性的事务处理。

其次,在具体应用方面,二者对于司法判决方式的选择也有所差异。

通常来说,驳回起诉应当依据裁定形式予以解决,至于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则必须采用判决的形式。

此外,在期限上,二者之间同样存在差别。

具体而言,对驳回起诉的民事案件进行上诉时,其上诉期限仅为10个自然日;

然而,在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况下,民事案件的上诉期限相应地调整为15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九条

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六条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驳回诉讼请求诉讼费怎么收取

法院驳回起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这时案件已由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按人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的通知预交了案件受理费,但由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由人民法院驳回起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不再退回。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驳回诉讼请求和驳回起诉有什么区别”,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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