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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的任免机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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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20 · 1780人看过
导读:若股东大会决定执行董事任免,则该执行董事可担任法定代表人。若其无董事资格,须全体股东提名并在董事会决策董事长人选时担任法定代表人。现有董事被任命为董事长后,也可行使法代职责。董事会决定总经理去留时,总经理经地区董事会任命后也可担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任免机构有哪些

一、法定代表人的任免机构有哪些

若要由股东大会决定执行董事的任免事项,则该执行董事亦可担任法定代表人;

然而,若其并不具备董事资格,则须由全体股东再次提名,并在董事会层级上决策董事长人选时才得以担任法定代表人;如果现有董事已被董事会任命为董事长职务,他们同样可行使法代的职责;

此外,当董事会有权决定总经理的去留问题时,总经理经地区董事会任命后也可担任法定代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二、法定代表人名章能代替签字吗

法人代表的印章可以代替手写签名,法人代表的印章在公安局有备案,签章真实性有异议的时候可以申请司法鉴定辨别真伪,当事人签字与加盖印章不需要同时具备,有其一即可。而作为组织的公司签字,这主要是指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当然也包含公司授权的其他人的签字也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法定代表人的任免机构有哪些”,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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