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强制执行局执行费用给多少钱
在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时,需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的费用计算方式如下:
当被执行人无任何可供执行的实物资产或金钱财产时,每次执行申请需要缴纳50至500元不等的费用;如果执行对象的价值不高于1万元,每次执行申请只需支付50元;如果执行对象的价值在1万至50万元之间,就需要按照1.5%的比例计提执行费;若执行对象的价值在50万至500万元之间,则按1%的标准计提执行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二、法院强制执行公示期是多久
我国法律制度并没有规定法院强制执行时的公告期限。院强制执行之前会送达强制执行通知书,送达的方式有很多种,包括书面送达、邮寄送达、转送达、公告送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通过通知、公告或者法院网络、新闻媒体等方式,依法公开案件执行各个环节和有关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法律禁止公开的信息除外。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法院强制执行局执行费用给多少钱”,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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