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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什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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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21 · 1739人看过
导读:离婚程序有两种途径:协商离婚和诉讼离婚。协商离婚需要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则需要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获得准予离婚的判决后生效,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有什么程序

一、离婚有什么程序

针对离婚的处理程序,主要存在以下两种途径:

第一种为协商方式的离婚办理,即由当事人双方签署书面形式的离婚协定,然后再至相关的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的完成;而另一种则是通过法律诉讼渠道解决离婚问题,即直接向当地的司法机构提出诉讼请求,在经过审理并获得准予离婚的裁决之后,该项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便正式生效,从而宣告了婚姻关系的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有什么法律途径

夫妻办理离婚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

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有什么程序”,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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