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被起诉了会不会牵连家人
在民间金融活动中的借贷业务这一范畴之内,倘若某一方当事人遭受了对方的诉讼主张,这种情况通常并不会对其家人造成直接、显著的影响。
其根源在于,合同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原则,具体体现为合同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仅限于参与其中的特定当事人之间,且这些权利和义务并不能延伸至与之并未签署该等合同的第三方身上。
更为重要的是,作为合同当事人,他们亦无法自行为其他第三方强行设立任何形式的合同义务。
基于以上因素,即便某一方当事人遭到了诉讼主张,其家人却无需承担合同所规定的相关责任,亦或是负担某些形式的义务,原因就在于,他们不是相关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并未参与到整个交易过程之中。
再者,合同所生效的权益主要接受合同法的保护,与家族内其他成员无关。
故而,根据上述分析,当公民个体发生了民间借贷案件,并遭到举证时,对于其亲属而言,并不会出现任何实质性的不良影响。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民间借贷被起诉该怎样协商
民间借贷被起诉的,协商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一、自行协商解决
借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双方纠纷,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那纠纷就解决了,这种方式成本最低,也不容易激化矛盾。
二、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民间借贷被起诉了会不会牵连家人”,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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