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延期半年未交房可以退吗
延迟交付房屋达六个月者,可考虑退房事宜;于合同约定之交房日期抵达之后,向开发商发出书面催促之通告,若此后三个月内在法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开发商仍旧无法完成交房工作,则购房者有权申请退房。
开发商需根据合同条款返还购房者已缴纳之全部款项以及此期间内发生的活期利息。
如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违约金事项,购房者亦可同时提出索赔要求。
通常情况下,合同中会对延迟交付房屋导致退房的期限作出规定,该期限介乎30至90天之间。
若超过此期限,开发商仍未能完成交房工作,购房者即可要求开发商退还所购房屋,并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相应的房款利息。
若双方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开发商延迟交房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那么合同将继续执行,在此期间内,购房者不得以开发商逾期交房为由请求解除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吗
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没有交房,买受人需要给开发商发房屋催交通知书,在三个月合法期限内开发商仍不能交房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
按照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延期半年未交房可以退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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