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车撞人了保险公司不赔诉讼费怎么算
关于财产类纠纷案件,依照其诉讼所提出的索赔金额或估定价值,按以下规定划分为不同阶段,以不同比率进行累积计费:
首先,当索赔金额未超过人民币1万元时,每宗此类案件需交纳人民币50元的受理费用;
其次,倘若索赔金额介于人民币1万元及10万元之间,则将按照2.5%的比率收取费用;
再次,若索赔金额高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但在20万元以内,则按照2%的比率收取费用;接下来,如果索赔金额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但在50万元以内,则按照1.5%的比率收取费用;
然后,若索赔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内,则按照1%的比率收取费用;
再者,若索赔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但在200万元以内,则按照0.9%的比率收取费用;接着,若索赔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内,则按照0.8%的比率收取费用;
最后,若索赔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内,则按照0.7%的比率收取费用;
此外,若索赔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但在2000万元以内,则按照0.6%的比率收取费用;而对于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部分,则按照0.5%的比率收取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开车撞人了全责要垫付医药费吗
开车撞人了全责可以垫付医药费,法律对此没有强制性规定,可以垫付也可以不垫付。在发生交通事故当中,应该是由车主缴纳保险的车险公司来缴纳医药费;如果遇到情况比较紧急,受伤严重,车主也可以先行垫付医药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车撞人了保险公司不赔诉讼费怎么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