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公司经营纠纷 > 公交公司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公交公司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31 · 7563人看过
导读:公交公司是国有控股的企事业混合单位,曾被视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但随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现已转型为企业型机构。尽管在部分领域仍需政府支持,但已逐渐市场化运作。其主要职责是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公共交通服务,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公交公司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一、公交公司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公交公司本质上乃是根源于国家所有并实行股份经营的企事业混合单位。

于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之下,此类公司被划归为公益性事业单位;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以及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现如今,公交公司这类企业应被视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型机构。

当然,它并未完全非市场经济化运作,在某些领域依然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与帮助。

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二、公交公司处罚驾驶员违法吗

公交公司处罚驾驶员如果是在合同中约定,双方都同意的,则不违法,一般司机违章行驶,公司可以对其进行纪律处分,如给予通报批评等,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交公司是什么性质的单位”,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网站地图

更多#公司经营纠纷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公司经营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公司经营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