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期间老师那着身份证不给怎么办?
在中国内地,教师持有或扣留学生身份证均属于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款明确指出: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无权违反法定程序查验、扣留居民身份证,也不得无故拒绝对公民身份证的使用进行监管。"再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一款规定,学校必须并保证他们合法的权利不受到任何形式的限制。
因此,教师没收基本身份证明文件的行为不仅违法,而且构成了对学生人身自由的侵害,若有类似案件发生,当事人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及寻求法律援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扣押、收缴居民身份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阻挠居民身份证的使用。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二、实习期间应该签什么合同
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一般认为属于劳务关系,所签订的实习协议一般属于普通民事协议,法律关系受民法调整,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
对于是否要签订实习书面协议,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与实习生、实习生所在的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工作时间、实习费、实习内容等细节。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签订纸字书面实习协议,实习生可以通过保留工作记录等方式,留下相关证据。
于实习生个人来说,也需要要求与企业及时签订实习协议,防止:某些不良企业在实习期结束后,不给自己出具实习证明类的材料;可以拒绝从事不与自己实习专业不相关事务的有效凭据。
实习协议属于普通民事合同,实习协议条款中应约定准确,不要有模糊的地方。比如是否写清了岗位与薪酬、是否实习生和用人单位名称一致有违约金,是否约定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如果有明确的岗位,是否写清楚岗位的名称和工作地点。
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一段时期。
实习期只适用于在校学生。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保险或最低工资的限制,故意与符合劳动者资格的非在校学生签订实习协议,这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实际上即便签订实习协议,用人单位和非在校学生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实习期间老师那着身份证不给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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