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区分数罪并罚和择一重罪处罚
在不同司法领域中,择一重罪惩罚与数罪并罚的法律适用状况及相关条件存在显著差异。特别的,择一重罪惩罚得以适用的主要情景为想象竞合犯;另一方面,数罪并罚需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准则:
首先,被告人必须在同一时间阶段内连续实施了多项刑事罪行,此乃数罪并罚的根本前提。若被告人行为尚未达到数罪之标准,也就无所谓对数罪进行综合性惩处。
其次,一般情况而言,数罪并罚的成立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在判决宣告之前,被告人实际犯有数项罪名;
(2)在判决宣告之后,刑期执行完毕之前,被告人被判定的罪行中尚存在未受审判或处理的遗漏罪行;
(3)或者是在判决宣告后,刑期执行过程中,被告人再次犯下新的罪行。
最后,需要明确指出,数罪并罚并非仅仅针对被告人数个罪状加以简单性加重处罚而已,而是需先行确定被告人生前所有犯罪事实,再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判处对应的刑罚,从而最终决定其须执行的具体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怎样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
1、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是概念不同。前者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后者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后者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后者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怎样区分数罪并罚和择一重罪处罚”,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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