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况下行政处罚决定由谁作出
行政处罚的裁决通常由行政机关负责作出,具体涵盖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等各部门。
在特定情况下,若某些组织得到行政机关的正式委任,或者是被法律或法规明确赋予管理公共事务职能,他们亦具备行使行政处罚裁决权的资格。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
二、一般情况下合同的成立要件有什么
合同成立的要件是: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成立的时间是:
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采取确认书形式时,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行政处罚决定由谁作出”,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