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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出去的东西要回来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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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02 · 2588人看过
导读:赠与的财物在一定条件下可要回,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权益,或受赠人未履行对赠与人的法定抚养义务,或未遵守赠与合同中的职责。这些情况下,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财物。
送出去的东西要回来犯法吗

一、送出去的东西要回来犯法吗

赠与予他人之财物是具备要回可能性的,但须遵循特定之条件限定,例如:

1、受赠人对于赠与人或其近亲实施了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当行为;

2、接受赠与人对赠与人负有法定抚养义务且未承担相应责任;

3、未恪守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应尽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二、送出去的东西可以要回来吗法律

送出去的东西在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之前是可以要回来的。但是如果是经过公证的赠与以及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即使没有交付或登记也是不可以要回来的。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送出去的东西要回来犯法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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