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售合同首页应包含哪些关键信息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包含的主要条款,我们给出如下的建议和指导:
首先,合同中应明确记载双方当事人的具体身份信息和联系地址,对于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其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也是必不可少的;
其次,预售商品房的地理位置以及相应的编号也需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三,预售商品房的数量以及面积的计算单位应该统一为平米,同时,需要确定的是该数值所代表的究竟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或者其他类型的面积;
第四,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即每平米的售价,并且需要注明单价和总价;
第五,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预售款项的支付方式以及房屋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第六,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房屋的使用性质,例如住宅用房、办公用房、经营用房等;
第七,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房屋产权转移的方式以及相应的期限;
第八,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最后,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添加其他必要的条款。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
款。
二、预售合同未约定违约条款要如何办
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1、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预售合同首页应包含哪些关键信息”,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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