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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离职后多久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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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04 · 8420人看过
导读:离职后失业保险领取期限为十二个月内,需在解约后六十天内向单位注册地负责处理失业保险的机构申请。具体规则为:缴费超过一年但不足五年可领十二个月,五年至十年可领十八个月,十年以上可领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离职后多久不能办理?

一、失业保险离职后多久不能办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失业险有效期长达离职后的十二个月内。

若您在离职之后希望申请失业保险金,您需要在与原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起算的六十天之内,前往该单位所注册地的、负责处理失业保险事务的机构进行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具体规则如下:

如果失业人员在被解雇之前的工作单位与个人按当地规定累积缴纳社保费用的时间超过了一年但不超过五年,那么他们可以领取最多为期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倘若累积缴费时间达到五年而不超过十年,则可领取数额上限为十八个月;

如所缴保费时间长达十年以上,即可领取至多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二、失业保险随本人关系转移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失业保险离职后多久不能办理?”,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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