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已经刑事拘留受害者还需要做什么
倘若您的亲友遭遇到刑事拘留,家人可尝试采取以下措施以应对这一情况:
首先,当收到关于当事人遭到拘留的通知时,家庭成员应该尽可能地去了解他所处的拘留地点以及他可能触犯的罪行等相关信息。
其次,他们应该立即寻求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的法律咨询服务,以便能够尽快委托律师介入案件,与当事人进行会面,深入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支持。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对方已经起诉了就不能行使代位权吗
不能。债权人的债务人已经起诉次债务人追讨债权的,债权人就不能向次债务人行使代位要。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权人为了实现债权,可以行使的权利是比较多的,例如债权有担保的,可以行使担保权,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代位权也是实现债权的方式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对方已经刑事拘留受害者还需要做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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