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执行人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执行异议申请书的书写要求和必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申请书中应详细注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家属的身份资料,对于实际自然人则需列明其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以及对应编号的居民身份证信息、有效的联系方式等备用;接下来,可以依照已生效的判决书、调解文书或者可供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中所规定的条款,明确无误地提出此次支援申请的具体事宜;申请书中的第三个关键环节是事实与论证部分。
在该段落中,申请人要逐一列举出基于已审结判决书、调解文书或者债权文书而提出执行异议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此等文书的形成背景详情、文书内容描述及其实施日期、各方当事人对执行事宜的进展情况和是否有过实际履行等各方面证据;除上述三项必备要素外,申请人还需在此处签名并附上具体办理执行异议申请的日期等相应补充信息,且执行异议申请书一般由作为被执行方的一方递交至人民法院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被执行人怎么申请解冻
符合规定的,被执行人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被人民法院冻结财产的,被执行人在提供担保后,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解除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冻结。
被执行人想要申请解除冻结的,应当符合规定,才可以解除冻结,不符合规定的,被执行人不可以申请冻结,即使申请了,法院也不会解除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被执行人异议申请书怎么写”,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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