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婚先孕把孩子送人可以吗
关于未婚生育的儿童是否可以被送养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然而这需要履行法定的送养和领养程序。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若当事人由于自身经济状况所限,无法给予孩子足够的物质条件,那么他们可以考虑将孩子进行送养。
在这种情况下,生父母必须与收养人都在场,并与后者同时向民政部门提交送养的申请文件,完成送养登记手续。
倘若生父母中的任何一方失去了联系或无法找到,则可以由另一方单独决定将孩子送养。
然而,无论何种情况,送养行为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必须办理合法的送养手续。
通常来说,送养孩子需要得到孩子父亲的同意,因此他应该与收养人一起前往民政部门办理送养和领养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二、未婚先孕打胎男方需要承受法律责任吗
未婚先孕,以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恋爱期间,男女双方所承担的更多是道义上的责任,属道德规范调整的范畴,女方在恋爱期间怀孕,是原、被告的恋爱观偏差所致,并非任何一方的单方责任。对女方终止妊娠所需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男方应适当予以帮助和补偿。
如果女方执意将肚中胎儿生下,也可以要求男方尽到抚养义务并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未婚先孕把孩子送人可以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