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终止侦查决定书是不是说明没事了
宣告停止以及撤回调查程序并不意味着无罪释放,宣告停止以及撤回调查程序的案件通常须满足以下特定要求及条件:
首先,案件事实需明确清晰;
其次,各项证据务必真实且充足;
再次,所涉及的犯罪行为性质与罪名的判定应准确无误;接着,法律程序必须完整合规;
最后,依据法律规定应予以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二、终止侦查后重新立案侦查可以吗
终止侦查后重新立案侦查可以,因为公安机关终止侦查之后,有发现了新的证据或者事实的,认为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进行侦查,因此公安机关终止侦查之后,可以重新立案侦查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终止侦查决定书是不是说明没事了”,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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