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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取保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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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17 · 1473人看过
导读:取保候审者再犯案,应即转刑罚执行,暂拘惩戒。担保人未尽职,也需担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取保期间违规且未交新保证金者,侦查机关可扣留保证金、要求写悔过书、重缴保证金或换担保者,或监视居住至逮捕。明显违规且需逮捕者,可先拘后处理。
犯罪嫌疑人取保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处罚

一、犯罪嫌疑人取保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处罚

当事人取保候审期间再度犯案,则应立即转换刑罚执行方式,暂时将其拘留以示惩戒。对于担保人未能严格履行自身职责的情况,也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被依法批准取保候审的罪犯或被告如有严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行为,且已经承诺交出保证金或是提供新的保证金,侦查机关有权决定扣留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要求罪犯、被告写明悔过书,重新缴纳保证金或担保者,或实行监视居住直至最终变更为逮捕。对明显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且有必要进行逮捕的罪犯、被告,可先暂时拘留再采取深入步骤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犯罪嫌疑人已被决定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

刑事诉讼程序及实践中,拘留这一术语代表着公安部门以及检察院等机构,在处理感知到的恶性紧急状况下,针对现发的犯罪行为或重要的可疑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临时性的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力约束机制。

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关键环节在于,尽管刑事拘留作为一种极端的强制手段出现,但它并非刑事责任实施的实质性方式和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犯罪嫌疑人取保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处罚”,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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