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公安机关调查,但没批捕的会有案底吗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某人被刑拘但未取得逮捕令,则不存在所谓的“案底”。“案底”特指个人过去的违法行为或者犯罪行径的纪录。
然而,未经人民法院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公正审判,任何人均不能被判定为有罪。再者,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犯罪行为,对于那些可能构成严重犯罪的嫌疑人,经过拘留期间的深入调查,如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犯罪事实,便无罪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二、被公安机关批捕了可以办取保候审吗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相关法律制度的明文规定,实施取保候审往往是针对那些犯案情节较为轻微、对社会再产生严重危害风险较小的情况。
然而,当经由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认定主要犯罪事实已基本查明,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通过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仍无法有效地预防其社会危害性的发生,而具有逮捕必要性之时,便应该得到批准逮捕的决定。
换言之,如果犯罪人已获得批准逮捕的待遇,则意味着其所面临的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大,不太适宜继续采用取保候审这种方式进行司法监管。
批准逮捕,在此的含义为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申请或者请求。
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若发现有必要进行逮捕时,应制作一份详细完备的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相关材料与充足证据一并提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与核实,然后等待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被公安机关调查,但没批捕的会有案底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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