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男方给的彩礼归谁
在离婚案件中,通常情况下彩礼费用应归属女方所有,男方并无合法权益对其主张所有权。
然而,在具备以下情形之一时,男方有权向女方提出退还彩礼的请求:
1.男女双方虽已完成婚姻登记手续,却未能共同生活过;
2.男方在婚前所支付的彩礼造成其经济上陷入困境。若男方在处理离婚事务的过程中同时提出此类请求,法院在批准离婚申请的前提下,可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支持男方退还彩礼的要求;而在判决不准予离婚的情况下,则无法支持男方退还彩礼的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离婚后男方抚养孩子女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在离婚案件中,若法院将子女判归男方行使监护权,女方则应依法支付相应抚养费用。
关于子女的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应当参照未成年人的实际需求以及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与本地的实际生活水准来进行合理性裁决。
假如夫妻中有一方有稳定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用便可按照这个人每月净收入的20%到30%之间的比例进行支付。
若需承担两个或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用,其支付比例可适当地予以提高,但是一般来说,所支付的费用不能高达其月总收入的50%。
反之如果夫妻中的另一方并没有稳定的收入,那么抚养费用的金额就可以参考同年总收入或者该地区同行业平均收入的标准,然后参照前述的比例做出合理决定。
在此之外,如有特殊原因影响抚养费比例的调整,也可适当提高或者降低相应数额以适应特殊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后男方给的彩礼归谁”,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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