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形属于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通常简称为“家暴”,是指那些发生在家居环境中的不良行为,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用暴力形式的各种打击、束缚、隔离、控制以及其他形式的折磨来伤害家庭成员的肉体、精神和性的完整。这些暴力行为对受害者造成的直接影响在于对他们身体的攻击,导致受害者在肉体或精神上产生极大的痛苦感,从而严重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和人格例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群体,而部分中老年人群体、男性及残疾人士也可能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所带来的后果可能是致命的、严重的、轻微的、身体上的疼痛或精神上的痛苦。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什么情形属于正当防卫
在面临国家与公共利益,以及自身或他人的生命、财产及其它合法权益受正在发生之违法行为威胁的紧急情况下,为有效预防和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导致对不法侵害者人身或财产构成损害的行为,在法律上应被视为合理的自我防御行为,即所谓的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应当满足以下五项基本原则:
首先,实施正当防卫的对象必须是非法或者不道德的侵害行为;
其次,正当防卫须在不法侵害行为实际展开之际立即进行;
第三,正当防卫的对象应是实施不法侵害的行为主体本身;
再次,正当防卫行为必须遵守适当限制,不得超出必要的范畴;
最后,对于那些从事不法侵害行为的个人或团体,在其从事的阻止不法侵害行为过程中,由于正当防卫行为而给他们带来的任何形式的损失或后果,均应归咎于其自身的行为。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情形属于家庭暴力”,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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