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再婚领证需要什么材料
在我国,对于再婚后的相关证件要求具体如下所示:除携带离婚证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的个人常驻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在现场予以复印);
2、由申请人亲自签署的“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当事人不存在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确认声明书(该文件需要在现场进行填写);
3、当事人需提交3张最近拍摄的尺寸为2英寸的半身免冠彩底照片(此项可在现场进行拍照,但需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离婚后再婚怎样领取结婚证
离婚后若欲再度步入婚姻殿堂,应如何申请领取结婚证书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再婚结婚的登记流程如下:
首先,男方和女方须携带各自所需的证件一同前往一方的常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其次,需各自动手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接下来,非常重要的是,双方当事人需要在婚姻登记员的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的“声明人”一栏地方签署大名;
最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所提供的证件、声明等资料进行认真审查,若符合结婚登记的相关规定,则将予以批准登记。
在此过程中,男方与女方各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如属暂未持有正式身份证的情况)、户口本原件(及户籍证明或者集体户口页的复印件)以及三张尺寸为2寸的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对于离异过的人士,更要带走离婚证书或作出的判决书进行确认。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后再婚领证需要什么材料”,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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