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财产协议到底有效吗
夫妻对于婚姻关系维持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个人财产的共识约定,对当事人双方均具备约束力。
在婚姻关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经过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后,倘若分配方式公正合理,且在达成该协议过程中并未涉及到任何形式的非法威逼或胁迫等行为,那么这种财产分配协议便是合法有效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婚姻关系期间的财产分配协议中仍有三类无效的情况存在:
首先,若财产赠送给子女一方增加了配偶的责任和义务,这可能会导致财产赠与未能完全履行,从而使该赠与协议失效;
其次,若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同所有,但实际上却未进行产权变更登记,这也属于一种赠与未能完全履行的行为,在未来产生纠纷时,这类协议将难以得到法律的认可;
最后,若在协议中规定“提出离婚者将失去全部财产”,这可能会被视为对离婚自由权的限制,进而被判定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婚内财产协议是否有效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署的财产协议拥有法律效力,并需以书面形式体现。
中国法规明文规定,结婚双方得依相互协商,决定婚期内所获得财产及个人婚前财产归属为个人所有,或共同所有,亦或是部分个人所有与部分共同所有;
而且,此类约定对于双方具有不可抗拒的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内财产协议到底有效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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