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显失公平的合同怎么处理
在缔结合约过程中若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况,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或相关仲裁机构进行申诉,请求变更或者直接撤销该份合同文件。
如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以下类型的合同文件,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或相关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要求对其进行变更或者撤销处理:
首先是由于重大误解而导致的合同签订;
其次是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明显存在不公现象的合同。
此外,如果一方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或者利用他人的困境,使得另一方在违背自身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那么受到损失的一方也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或相关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要求对该份合同进行变更或者撤销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提出变更申请,当地人民法院或相关仲裁机构将不会对其进行撤销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显失公平的协议签了是否具有效力
对于那些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合同,我们有权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撤销,换句话说,显失公平的合同恰恰是可以被法院撤销的合同类型之一。
如果一方当事人能够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意味者利用对方处于缺乏相关经验或者疏忽的状态下,以至于最终导致双方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严重违背公平公正、价值对等的交易原则,那么这样的情况便可以认定是明显的显失公平现象。
根据这个严谨定义所述,显失公平的形成过程包括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1、合同签订之时,一方当事人存在着利用自身优势或者利用对方因为经验不足或者过于轻信而与对方签定明显不公平合同的故意行为。
这种故意已经明确揭示出合同当事人背离了诚信守约的基本原则要求。
(以上为主观方面所需满足的条件);
2、双方所拥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否存在显著且明显不对等的现象(这是客观方面所必需达到的要求)。
衡量双方利益是否均衡,应该选用签署合同当时的情形作为标准进行判断。
当合同签订之后,由于市场状况的波动导致价格有所变化,除非出现了如同情势变更一般的特殊情况,那么当事人就不得以显失公平为理由来主张撤销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显失公平的合同怎么处理”,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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