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出医疗事故找谁解决
若不幸遭遇医疗事故,您可首选向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以寻求解决方案。
对于此类纠纷,医疗机构所在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享有优先受理权。
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医疗机构地处直辖市的话,那么其归属地区或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法行使此项权力。
在特定情况下,当患者不幸离世、涉及具有较高级别医疗事故的可能性、以及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所明确规定的其他情况出现时,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必须于收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当事人针对医疗事故争议提出处理申请的七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事宜移交至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三十八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二、医院出医疗事故如何诉讼
在遇到医疗纠纷问题时,我们应首要考虑的是向医院索要病历复制件并采取封存措施,以便固定相关证据资料。
接着便可直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区的县级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
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将组织原被告双方就医院提供的病历内容进行细致的质证环节,同时医院也有权向上诉法院申请,安排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来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无论如何,只要任何一方对于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存在异议,他们均可从接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那一天算起,在15个自然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再交由省级医学会组织进一步的鉴定工作。
最后,人民法院将根据被告双方的陈述及举证情况,依法进行公开审理和判决。
若任一方当事人对此判决仍心存疑虑或不服气,则可选择继续上诉程序。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医院出医疗事故找谁解决”,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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