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的9类是什么
1、行政许可制度;
2、行政责任处罚措施;
3、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使;
4、行政性征收行为;
5、行政物质支付义务;
6、行政权力的确立及鉴定;
7、行政裁决功能的发挥;
8、行政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9、行政奖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10、行政监督检查体系的建立和运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二、行政执法的调整对象
行政法所调整的主要领域即为行政关系,这包含了行政主体在实施其行政职权及接受行政法律监管过程中,与之对应的行政相对人之间产生的各类互动关系;
同时亦包括行政管理主体与其内部各个部门之间存在的诸多关联,以及其与规范性监管的执行机构之间构建并维护的各种相互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第三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行政执法的9类是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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