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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定残时间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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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24 · 1909人看过
导读:处理交通事故时,伤残鉴定一般应在30日内完成。若涉及复杂、疑难或技术性问题,或鉴定流程耗时较长,经相关机构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交通事故定残时间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定残时间是多久

在处理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所需的时间通常被规定为三十日之内。

然而,若鉴定事项涉及到较为复杂、疑难或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问题,或是鉴定流程需要耗费较长时间,那么在经过相关机构负责人的批准后,鉴定完成的期限可适当予以延长。

但是,延长的时限一般不应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二、交通事故定责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基准需有赖于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事主的过失行为及案件事实进行审慎权衡后加以明确。

在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的工作中,应当对交通事故发生现场进行科学严谨的勘查、检查与调查研究,同时结合相关的检验与鉴定结果,恪守法律程序,快速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把它当作处理该起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据和案卷证据

这份认定书应详细记载交通事故的起始缘由、形成机理及涉事人员的主要错误,并将其送达至各相关责任人手中以便其知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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