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说明事情严不严重
请务必理解,取得保释并不代表案件无重责之轻,仅表示目前情况下不会发生威胁。同样,这也非免罪金牌,在保释期结束法庭审理时,若证据确凿充足,仍可能面临实际服刑罚。所以,我建议您可委托专业律师争取缓刑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二、取保候审说明是犯罪事实吗
1、在法律层面上,被取保候审并非犯罪行为,而是属于人民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针对满足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项刑事强制性措施。
2、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可根据案件的实际状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拘传、取保候审或是监视居住等不同方式。
3、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时,必须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提出确保人选或者缴纳保证金来履行相关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说明事情严不严重”,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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