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持卡人所拖欠的信用卡账单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0元及以上,银行便有权依法提起诉讼程序。而若持卡人存在恶意透支的行为,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越核定的信用额度或者规定的还款期限进行透支,同时在发卡行对其进行两次有效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清偿,那么此种行为将有可能触犯刑法中的信用卡诈骗罪,并面临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然而,若持卡人能够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前全额偿还所有透支款项和利息,且情节显著轻微,则有可能获得从轻处罚甚至是免除刑事责任的宽大处理。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信用卡欠多少定诈骗罪了
关于信用卡拖欠款项问题,若债务金额达到一万元以上,且当事人存在恶意透支行为者,便可被视为欺诈行为。
所谓“恶意透支”,即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越了规定的限额或规定的期限进行透支,并且在发卡银行对其进行两次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还款的情况。
对于恶意透支行为,如果涉及到的金额在一万元至十万元之间,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前,若能全额偿还所有透支款项及利息,且情节显著轻微者,可以依法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
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信用卡欠多少钱才能起诉立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