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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带押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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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29 · 1880人看过
导读:进行房地产交易或变动时,需依法向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备案登记,并持新房产证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备案。经核实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更换或修改手续。
夫妻之间带押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一、夫妻之间带押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在进行房地产交易或者变动时,须依照法律流程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进行房产变更备案登记,同时依据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备案登记。

且只有在经过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严格核实之后,方能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更换或修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夫妻之间有一方死亡财产归哪方

当夫妻之一遭遇不幸离世时,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便会面临一次重大变动,除非事先有所约定,否则需首先将其总和的一半划归配偶拥有,剩下的部分则作为逝者的遗产权属进行继承

若逝者留有遗嘱,则应优先根据遗嘱执行,但若未留下遗嘱,则需依据法定继承程序予以传承。

在这种情况下,遗产将会依照以下两种顺序予以分配:

1.第一顺位:

逝者的合法配偶、子女及父母。

2.第二顺位:

逝者的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在伊始的继承阶段,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将优先享有继承权,而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不可参与继承。

如果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们已经全部离世,那么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方可有序地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之间带押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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