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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要开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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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02 · 2202人看过
导读:刑事拘留需依法开具证明文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开具拘留证,载明被拘留人信息、拘留原因及时间等,并由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拘留证是拘留的法定凭证,因此,公安机关出具拘留证即已开具刑事拘留证明文件。
刑事拘留要开证明吗

一、刑事拘留要开证明吗

关于刑事拘留是否需开具相关证明这一问题,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判断。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要求,公安机关在正式对涉及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开具相应的拘留证。拘留证作为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的重要法律凭证,其内容应包括被拘留者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居住地址以及拘留的具体原因和时间等关键要素,同时还需由公安机关的负责人亲自签字或加盖公章以示确认。因此,若公安机关已依法向当事人出具了拘留证,便可视为已经为该行为开具了刑事拘留的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具拘留证。拘留证应当载明被拘留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住址、拘留原因、拘留时间等事项,并由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刑事拘留要开无犯罪证明

在刑事拘留期间,当事人通常无需自行提交无犯罪证明。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依法对于涉嫌犯罪的人员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其目的在于保障司法程序的正常运作,并在必要时对涉案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以便于公安部门展开深入调查和审讯工作。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严谨的调查取证来确认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而非关注被拘留者个人是否存在犯罪记录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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