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省职务侵占罪规定有哪些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相关法律规定,所谓的“职务侵占罪”主要是指在原所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合法机构内,工作人员以其职务上所获得的便利条件,擅自将原本属于本机构的财产非法据为已有。这一犯罪行为依据非法占据的财产额度大小,量刑标准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同时被处以罚金;而情节严重者,则可能面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样需要接受罚金的处罚。
如若涉及的罪犯为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的公职员工,或者是由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派遣至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担任公职的人员,那么他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广东省职务侵占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对于职务侵占罪的追究责任标准,即当非法占有金额达到了六万元时,方能予以追诉。
这是由于在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的起点应当参照与受贿罪和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并在此基础上乘以两倍,而据现行法律规定,受贿罪中的“数额较大”起点为人民币三万元。
因此,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起点便被设定为了六万元。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广东省职务侵占罪规定有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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