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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先动手打架,我还手负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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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09 · 2984人看过
导读:当他人首先采取暴力引发斗殴,自我防卫者是否担责需视情况而定。若反击行为未超必要程度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则无需担责;若防卫过度,如行为过当、造成重大损害且主观上有罪过意识,则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对方先动手打架,我还手负责任吗

一、对方先动手打架,我还手负责任吗

若面临他人首先采取暴力行为引发斗殴现象时,自我防卫者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呢?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判断。关键在于受害者的反击行为是否超越必要程度并产生严重后果。当他人率先实施攻击行为时,受害者有权进行适度的自我防护,在这种情况下,自我防卫者无需为其合法的自我保护行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自我防卫的程度超出了一定范围并导致严重伤害,那么自我防卫者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防卫过当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客观上存在防卫过当的行为;

2.对违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的损害;

3.自我防卫者在主观上对其过当结果具有罪过意识。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对方先动手打我我还手算正当防卫吗

假设在事件中,对方先行展开攻击,而受害人出于自保则采取了适当程度的回击,那么这通常无法被视为合法的自我保护措施,反而可能被判定为冲突性的斗殴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凡遇有维护国威、社会公义及个人或其同伴之人身安全不受正在发生的非法侵害威胁,当事人采行必要手段加以制止,且对违法行为者产生实质性伤害后果的情况,才可被确认为正当防卫,并免除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对方先动手打架,我还手负责任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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