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书下来了保险公司要结案吗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确定各方责任的重要依据,通常在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和调查之后予以制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并涉及到赔偿争议时,这份责任认定书便可充当证据使用。在交警部门出具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他们还需告知有关当事人有权利对该结果提出质疑或异议。若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无异议,且按照责任认定的具体内容履行了相关赔偿义务,那么就可视作该案件已经得到妥善处理与解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二、认定书下来了双方什么时候谈赔偿
关于此类纠纷解决期限并无明确定义,需由当事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斟酌决定。倘若各方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权益损失存在争议,且都希望通过交管部门的介入来寻求解决之道,那么应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起的第十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调解申请。在确立了交通事故责任归属之后,共有三种途径可供选择:
首先,自主协商以妥善处理小额简易案件,但必须确保各方对于事故责任并无异议;
其次,在存在争议时,共同请求交管部门进行调解,交管部门受理争议调解的期限为十日,如能达成共识,将向各方发布调解书,待签订签署后即刻生效;再者,倘若前述两种方式皆无法达成共识,便可转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程序。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认定书下来了保险公司要结案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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