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申报
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步骤详细说明如下:
首先,启动手机上的“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完成注册与登录操作,随后在主界面中选择“首页”功能选项—点击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环节。
其次,设定好所需扣除的年份,然后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赡养老人”项目。接下来,确保所有相关资料齐全无误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按钮。
值得注意的是,“电子邮箱”以及“联系地址”属于选填项,如无特殊需求可以直接跳过,接着阅读相关提示内容并点击“我已知晓”进行确认。紧接着,点击“选择被赡养人”栏目,按照要求填写被赡养老人的具体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继续操作。然后,填写“是否为独生子女”的相关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扣除的“分配比例”或者“分摊方式”,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最后,选择合适的“申报方式”,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整个申报过程。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岳父母的可以吗
被赡养人员通常指已经年满60周岁以上的父辈、包括其配偶的父母,及在构建家庭过程中担任重要角色的祖父母与外祖父母;但赡养老丈人家或公公婆婆所需支付的款项并不属于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范围之内。在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中,主要包括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学习费用、重症治疗费用,以及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与老年人赡养费用等六大部分。纳税人在报税时应当根据设定的标准,在获取薪资或者劳务报酬时进行税款前的适度抵扣。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关于在“个人所得税”App中申领扣除用于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费用的详细操作流程如下:首先,需登录到“个人所得税”这款应用程序内,然后在主界面中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功能模块,紧接着设定好您所需要扣除的年度范围,并在此基础上选择“赡养老人”这个项目进行深入研究。在确认所有相关资料均已备齐后,轻触屏幕上的“准备完毕,进入填报”按钮。接下来,可以略过“电子邮箱”以及“联系地址”这两个选项,仔细阅读并确认相关提示内容。随后,请选择您需要赡养的老年人,并逐项填写他们的具体信息,确认无误之后,还需要勾选“是否为独生子女”以及扣除的“分配比例”或者“分摊方式”等选项。最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申报方式”,并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整个申请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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