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找不到人会怎么处罚
若盗窃案嫌犯无法追缉归案,从而致使无法明确具体犯罪事实及确定犯罪人员身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将无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法律对于犯罪事实的认定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确立有着严格的要求,因此在无法寻获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情况下,无法直接援引此法条进行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找不到赃物怎么判刑
关于盗窃罪的量刑问题,若无法寻回失窃物品,仍需依法判决;尽管无法找回赃物,只要根据其他有力证据能够认定犯罪事实成立,同样可以将其判定为盗窃罪,并且应当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要附加或者单独进行罚金的处罚。至于证据方面,主要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等等多种形式。
关于是否一旦涉及盗窃行为就必须被判定为盗窃罪,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对于那些存在小偷小摸行为的人,如果他们因为遭受灾害而生活困难,偶尔实施了盗窃行为,或者是受到威胁被迫参与盗窃活动且没有分得任何赃款或者只分得少量赃款的情况下,可以不按照盗窃罪来处理,但是在必要的时候,相关部门可以给予适当的处罚。此外,我们也要注意区分偷窃自己家人或近亲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之间的差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这类案件,通常可以不视为犯罪处理;
然而,如果确实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在处理过程中也应该与社会上的盗窃案件有所区别。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使盗窃公私财物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如果情节轻微,并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都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1、年龄在16岁至18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实施盗窃行为的;
2、全部退还赃款、赔偿损失的;
3、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的;
4、被胁迫参与盗窃活动,没有分得任何赃款或者只分得少量赃款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程度较小的情况。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在盗窃案件中由于嫌犯未能被成功逮捕并绳之以法,进而导致具体的犯罪事实难以明确认定和涉案人员身份的确认,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明定,便不能对此类犯罪行为施加相应的刑事制裁。鉴于法律对于犯罪事实的认定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确立设定了严谨的标准,因此在特殊情形下无法找到犯罪嫌疑人时,我们无法直接引用该法条进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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